问题 | 工伤减员流程 |
释义 | 工伤减员流程: 1、准备好社会保险减员表。一般经常跑社保局的社保专员,会拷贝社保局的一些相应的表格,比如减员会有个社保减员表,要记得按要求填写进去,如果不确定信息的要跟离职员工联系; 2、盖章。减员表打印出来后,要盖上单位的公章。有些地方还需要职工的身份证信息或者劳动合同,这个要问清楚当地社保局,把该准备好的资料准备好; 3、人社局官网备案。一般社保局会有一个窗口是专门用来做劳动用工备案盖章的; 4、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在系统做好后,就把减员表和相应资料带过去办理。先去劳动用工备案处盖章,那边在系统上看到提交的信息才会盖章; 5、征缴科进行当月保险申报。委托了自动划转业务的单位或企业,一般最好在当月的15号之前要进行申报,把减员表给工作人员,先做好人员变动,再进行申报,这样减员成功,工作就完成了。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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