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现实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其标的物的事实管领权转移给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现实交付一般是指具体的、可以转移实际占有的物品的交付。 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三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二十七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第二百二十八条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