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政部门是什么部门
释义
    

法律主观:
    


    民政部门是指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主管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工作的部门。
    

法律客观:
    


    《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三条 民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章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12:5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