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请人可持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再持身份证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各公安局分局禁毒大队开具无吸毒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