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级法院与省高级法院是一回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高级法院是省级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是省级最高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负责并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的人民法院。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级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包括: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三)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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