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保护的对象首先是保护什么 |
释义 | 劳动保护的对象首先是保护从事生产的劳动者。 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职工的劳动权利主要包括:参加劳动、获取劳动报酬、休息、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享受社会福利、接受职业培训、参加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决定劳动法律关系的存续、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职工的劳动义务主要包括:承担劳动任务的义务、忠实的义务及因违反前两项义务所需承担的义务,如违纪处分、赔偿单位损失、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等。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散见在不同层次的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文本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规范性文件、集体合同、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合同。较高等级文件的内容可以成为较低等级文件的补充,即较高等级文件已有规定的,较低等级文件不必重复规定。较低等级文件不得与较高等级文件相抵触,但若不同等级文件就同一事项作出相异规定时,则以对劳动者更有利的那个等级文件为准,即“更有利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第四条 用人单位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这条是大方向的规定,与后面的条文是相互配合理解才有意义。其实说白了就是要求公司的规章制度例如员工手册等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制定,然后经过公告等才能以此来要求员工,约束员工。公司不能平白无故,毫无根据的处理与员工之间的问题。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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