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还是征用? |
释义 | 一、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还是征用?, 1、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而不属于征用。征收和征用的主要区别在于: 征收是所有权的改变,征用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征收是国家从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权,发生了所有权的转移;征用则是在紧急情况下对私有财产的强制性使用,在紧急情况结束后,要把被征用的财产归还给权利人。 2、具体体区别如下: (1)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2)在补偿方面,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 (3)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征用不一定失在紧急状态下采用,只要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即可。 (4)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二、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有什么区别? 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的区别包括本质区别、实施程序不同、审批机关不同、审批机关不同、土地用途不同等。 1、本质区别 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实施程序不同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3、审批机关不同 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补偿不同 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5、土地用途不同 征收土地是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故征收土地时,土地的用途往往是修建永久性建筑等。 而征用土地是不以转移所有权为前提进行的,且征用土地多发生于临时性的社工建设场地、地质勘探、抢险救灾等。 三、拆迁引发的纠纷谁来承担举证责任? 拆迁引发的纠纷可能有拆迁方、也有可能由被拆迁方来举证。 1、行为违法,拆迁方举证。 被拆迁人认为有关人员的拆迁行为违法,一般而言是由拆迁方来举证。比如,强拆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被拆迁人认为实施强拆的行政机关存在违法强拆的行为,不需要被拆迁人来证明,而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由拆迁方举证证明自己的强拆行为没有存在违法行为。 这样设置的主要原因是,拆迁方所做的行为如果不进行公开,被拆迁人很难获取有关信息,因此信息闭塞,在举证责任上很难举证,而拆迁方内部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相对方便,更具有举证的能力。 2、程序违法,被拆迁人举证。 虽然拆迁方应当为其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但也并不是拆迁方要承担所有的举证责任。被拆迁人在拆迁程序上认为拆迁方存在违法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被拆迁人要证明起诉确实符合法定条件、证明被告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在要求拆迁方补偿时要证明其实际损失等等。 因此需要被拆迁人注意,发生拆迁后,对于可以前期准备的材料、证件证明和拆迁过程中的事实行为进行有意识地留证。 房屋若是被拆迁,那么房产证上的公民将会丧失会房屋的所有权,该所有权人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与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是直接相关的。若是对房屋拆迁属于征收还是征用还存在其他的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问题,会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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