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去世了办理一个什么证 |
释义 | 孩子去世了办理一个死亡证明。具体如下: 1、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并加盖所在地公安部门印章; 2、在住所死亡的,其家属向当地公安部门书面报告,由公安部门负责出具《死亡证明》; 3、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并出具《死亡证明书》。 办理流程: 1、在县级以上医院死亡的婴儿,医院开具《死亡证明书》; 2、在乡级医疗单位死亡的婴儿必须有服务所人员临场验证,并共同出具证明; 3、在村或其它场所死亡的婴儿,24小时内必须有必须有村支部书记、主任、计生管理员的其中二人和一名服务所人员,到现场查看并在《婴儿死亡报告书》上签名证明,当月报送乡镇计生办,出具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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