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交通不方便、在偏远地区的重大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没有固定地点流窜作案的重大案件; 4、犯罪面非常广,取证也有很多困难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可能会判罚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下,依照法律可以延长期限,同时延长过后还不能终结案件的需要向上一级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别的检察院进行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按事实报自己的姓名、住址等身份信息的有必要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时间直到查清为止,但是对其犯罪行为不能停止。 一、证据不足最多拘留多久 (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拘留最长是37天,如果37天之后,仍未逮捕就必须变更强制措施,释放,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 (二)如果逮捕之后,发现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案情重大,复杂那么这个关押的时间就有可能很长。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二、侦查期限延长规定是什么 公安机关侦查期限时常一般为3个月(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还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