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除了强制过户,是否包括强制搬离争议房屋??1: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2:按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按法律规定,强制迁出房屋,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3: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4: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还有不懂的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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