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四种约定管辖无效的情形
释义
    在民间借贷合同签订之初,出借人具有绝对的话语权,如果能够充分利用合同主体优势,约定好管辖,将会对保障出借人的利益提供地利和人和的保障,可是出借人对管辖约定的风险确实频频产生,主要有:
    1、约定不明无效
    约定管辖必须明确直接,如果无法通过合同约定确定具体而且唯一的管辖法院,出现两个以上的管辖法院,将会以约定不明而造成无效。
    2、违反级别管辖无效
    我国法院分为四个级别,按不同的金额和标准确定纠纷的管辖级别,合同签订之时,无法确定纠纷的大小,所以也就无法确定级别管辖,稍有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约定违反级别管辖而无效。
    3、表述不清无效
    法律对管辖的规定是明确而具体,如果表述不能用发言发语表达,就会发生误解和分歧,有可能产生因表述不清发生的无效认定。
    4、超出法定范围无效
    约定管辖的前提是与纠纷本身有一定的关联性条件,如果超过这个范围,就会发生约定无效的结果。
    一、借条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哪里?
    可以做好注明,约定管辖权法院。
    约定管辖,又称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借条约定管辖,就是借贷双方当事人约定,如果发生纠纷,必须在双方协商确定的法院进行诉讼,解决纠纷的协议。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3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