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亡家属供养的条件有: 1、工亡家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4、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