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歇性精神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精神病人不享有选举权利,但有学者认为符合法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但是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不应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在法律上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公民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代表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一般包括:年满十八周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我国宪法规定的平等权的含义是什么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33条第4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5条第5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第48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36条第2款规定,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以后新满十八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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