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讨:男方与小三所生子女能否上户口于男方? |
释义 | 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亲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提供相关证明和身份证,如无出生证明可向卫生部门申请补发。单亲申报需提供声明和单身证明,经调查核实后办理。非婚生子女可登记在小三的户口簿上,姓氏可商量决定。 法律分析 可以!非婚生子女原则上可以随母亲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孩子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没有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单亲申报的,需要另外提供本人书面声明以及单身证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予以办理。您没有离婚,您的合法妻子和婚生子女在同一本《户口簿》上,和小三生的孩子上不了你们家的《户口簿》,可以登记在小三的《户口簿》上。至于孩子随您的姓还是随小三的姓都可以,您和小三商量后就可以决定。 拓展延伸 法律解析:男方与小三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权利与限制 男方与小三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权利与限制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较为简单,而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则存在一定的限制。对于男方与小三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是否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是否存在合法的亲子鉴定结果、是否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等。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具体操作规定和政策,因此建议当事人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结语 男方与小三所生子女的户口登记权利与限制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婚生子女的户口登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手续,包括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对于具体的户口登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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