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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机动车驾驶证扣十二分能否异地办理?
释义
    机动车驾驶证扣十二分不可以异地办理,应在驾驶证核发地办理。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驾驶证换证一般要确定驾驶证期限届满时才能进行处理,如果驾驶证过期的话,只要不超过一年的时间都是有效的,在换证时就需要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还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直接到车管所办理即可。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理由如下:1、《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2、《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规定,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证被扣12分的话,可以异地学习,你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在驾驶证被扣留地的交警大队学习科目一,进行考试,另外一个就是去你原驾驶证的档案所在地进行学习考试,也就是你驾驶证原来的发证地。,可以,不过扣了12分就要从新去学习科目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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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6: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