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以及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禁止生产营养成分不符合标准的婴幼儿和特定人群食品。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法律分析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2)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3)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 拓展延伸 食品许可证吊销的程序和后果 食品许可证吊销的程序和后果是指当食品经营者违反相关法规或规定时,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吊销食品许可证的措施。程序包括调查取证、听证会、决定书发出等环节,确保程序合法公正。吊销食品许可证将导致经营者无法继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可能面临罚款、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后果。此举旨在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吊销程序严格,后果严重,提醒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避免吊销食品许可证的风险。 结语 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不合规的食品经营行为将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于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危害物质、使用回收食品等违规行为,以及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婴幼儿食品和经营病死动物肉类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吊销食品许可证。吊销程序严格,后果严重,提醒食品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法规,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避免吊销食品许可证的风险。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法律依据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被依法注销、撤销、吊销食品流通许可,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应当在注销、撤销、吊销许可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