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卡冻结是什么原因 |
释义 | 被冻结可能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1、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费用造成的,这种情况只有补缴社保费用后,才能恢复正常。 2、社保办理了转出手续,原参保地社保处于冻结。 3、违规使用社保卡的行为,被冻结。 4、个人属于停保状态,医保统筹冻结。 违规存在以下情况: 1、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 3、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 一般来说社医保卡冻结原因是所在单位、个人或公司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社保费用。如果是由于长时间未缴费,首先就要补缴医保费,本人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去银行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和激活即可。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医保账户信息解冻: (1)用人单位或参保个人已按时缴纳医保费,但缴费信息不能正常接收,导致医保信息系统查询不到缴费台帐信息,或由于系统原因,到帐信息显示“未到帐”的,或到账信息显示“已到账”,但系统仍冻结待遇的; (2)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医保费,但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的; (3)因非单位或个人原因(银行、地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方面原因)不能成功征缴,但已补缴欠费的; (4)征收台账信息错误、缺失、不连续导致系统冻结待遇的,如政府资助金台账缺失、与在职缴费台账隔断、重叠,或退休人员已一次性缴纳过渡金,但地税只有一条征收台帐信息等; (5)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符合补收规则已补收医保费,可以补付相应月份医保待遇的; (6)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满职工医保应缴年限(120或180个月),但是由于系统或经办机构原因无法正常享受待遇的; (7)2018年6月前开始由失业基金代扣代缴医保费的参保人,在失业待遇结束后的次月需开通医保待遇的;2018年7月后开始由失业基金代扣代缴医保费的参保人,如失业前有连续的在职缴费台账,在失业待遇结束后的次月需开通医保待遇的。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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