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规则如何制定 |
释义 | 继承费用规定及遗嘱继承特点:继承涉及不动产时需缴纳契税和公证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遗产中应交税费按法律规定缴纳;遗嘱继承包括被继承人死亡和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体现被继承人意愿,尊重财产处分自由;遗嘱继承排斥法定继承。 法律分析 一、继承费用如何规定 1、对于涉及不动产的,要按照标准缴纳契税,如房产继承进行公证是要收公证费的,按继承面积的2%收取; 2、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3、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遗产中应当要交税的要按规定缴纳税费。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的特点是什么 1、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构成包括两个法律事实,即被继承人的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有遗嘱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成立,不须征得他方的同意。 2、遗嘱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 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或者具体的遗产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充分体现尊重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处分的自由。 3、遗嘱继承实际上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 结语 继承费用的规定包括契税、公证费等,根据不同情况收取。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遗产中应交税的按规定缴纳。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愿,充分尊重其财产处分自由,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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