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婚前贷款购房,是否可以加名字? |
释义 |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贷款房不能增加共有人。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需贷款银行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归属需协商,离婚时可要求补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所有,按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贷款未还清不能加名字。有贷款的房子不可以增加共有人,除非提前将银行贷款还清,因为在自己贷款的时候,房产证一直在银行做抵押,这时候是不能办理产权的任何手续的。 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 房子由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购买,婚后还贷的,由购买人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在离婚后可按房子的估价要求其给付价款。房子由夫妻共同购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归属,获得所有权的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另一方获得价款。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前买房加名字 房子婚前买的在婚后是可以加上对方名字的,但若是贷款购买的房子,要加名字的话就需要贷款银行同意才行,一般房产在婚后加上对方的名字都算是共同财产的,等于在婚后将一半产权赠与了对方,在不动产产权归属登记的原则中,就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在房产方面,若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可以加上对方的名字,但贷款购买的房子需要获得贷款银行的同意。这样做相当于将一半产权赠与对方,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对于离婚时的处理,双方可以协商归属,若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归属,并对未归还的贷款做出相应处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确保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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