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全款购房婚后加我的名该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前男方个人支付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与女方无关。婚后男方在房产证上添加女方姓名的,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变更房屋登记以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