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贷结清后如何解除抵押? |
释义 | 一般来说,办理购车分期贷款购买车辆,放款行会要求购车人以贷款所购车辆作为抵押物为购车贷款向本行设定抵押权。而在购车人结清车贷后,购车人可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3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须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但由于放款行放贷量大,车辆登记地分散,结清解押客户多,如本行与购车人共申,成本高,操作不便。故放款行一般以开具《授权委托书》的形式,委托购车人本人或购车人指定的第三人共申(如果购车人本人身处异地,路途遥远不便于办理,也可以委托第三人办理,但建议提前拨打登记地车管所电话咨询是否接受委托代办)。 据该条规定,购车人及放款行还需提供身份证明,即购车人的身份证和放款行的营业执照,购车人还需向车管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俗称:大本、绿本)来办理解押登记。同时,为了进一步反映购车人解押权的真实性,放款行会同时出具一份《结清证明》,载明该购车贷款,购车人已清偿完毕,用来避免购车人伪造解押材料,违法解押。而车管所留档结清证明,也能够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以上材料,需要购车人拨打放款行电话,核实结清状态,预留受托解押人信息以及解押材料收件地址。另外,需要填写的《解押申请表》等文件及签字捺指印事宜,跟随车管所工作人员的指引就可以了。有些地区开通了支付宝网上车管所功能,可以接受电子委托(视频授权)的形式,通过网络办理,更加方便,详询车管所电话是否支持。 相关条文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订) 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已经2021年12月4日第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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