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生子最新政策 |
释义 | 在男女恋爱期间,对于未婚生子是很正常的情况,但是对于国家相关的政策是怎么来规定的,这就需要大家做好这方面的了解,才能清楚。目前国家已经开始重视非婚生子这方面的情况,那么具体有什么政策呢?下面法妞问答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广东未婚生子的政策是怎样的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二、未婚生子后补办结婚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婚后双方互为家庭成员】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因此,各地都会有未婚生子的相关条例,对于当事人来说需要遵守。生育权是基本人权的一个方面,未婚人士也拥有生育权利,大家不能把一些法律规定弄混淆,需要清楚当地对这方面的规定才能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妞问答网专业律师。 法妞问答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法妞问答网婚姻家庭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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