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市社保中心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45下午:13:00-17:00。具体详情如下: 苏州社保局办公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 邮政编码:215031 电____话:0512-12333 传____真:0512-65238469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养老保险:16822999医疗保险:16822666 苏州市市民可以前往办理社保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