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
释义 | 一般来说员工超过60周岁是和单位构成劳务关系,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是可以以人身损害要求赔偿的。但是如果是单位没有办理退休手续并且继续为单位工作没享受养老待遇,这种情况是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的。 一、60周岁能认定工伤吗? 已满60周岁的劳动者如果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则其在工作受伤不可以认定工伤。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是劳动者,而已满60周岁且领取养老金的自然人丧失劳动者的身份,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超过60岁能认定工伤吗? 年满60岁的职员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劳务关系,不得申请工伤认定,受人侵害的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与以下职员之间为劳务关系: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其他。 三、工伤退休后有什么待遇 一般情况下,职工由于工作导致残疾的被鉴定为一级到四级伤残后,单位会保留其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并且办理退休手续后,首先会停发伤残津贴。接着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工伤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自动补足差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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