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住困难户一般要符合以下标准: 1、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2、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定向开发建设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等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3、未享受过房改等福利分房。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部分基地对一些非在册人口制定了居困人口引进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在册人口配偶、子女也可能在居住困难审核中被认定为居困人口。 另外,由于居困人口不要求实际居住,对他处福利住房的情况并不溯及5年之前,实践中往往有未实际居住,且曾享受过福利性住房待遇的人被认定为居困人口。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一条 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