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符合下面这些条件,才可以合法生育三胎: 1、夫妻已生过2个子女,但其中有子女被鉴定是病残儿,无法提供正常的劳动力,并且夫妻有医学证明可以再生育的。 2、夫妻无法生育,依法收养了两个孩子后,有能力生育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3、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一个子女,而另一方未生育,在再婚后双方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4、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或已生一个子女,双方再婚后未生子女的 5、再婚的夫妻各生一个子女,且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 6、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况。只要符合上面的情况,生育三胎是不会被开除工作的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