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证明不见了可以请求前公司重开。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一般情况下是只开一次,不能补开的。但开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会保留已开过的凭证。这时可以和原单位进行协商,提交一份补来离职证明的申请书,由原单位再开一份离职证明。 公司对于员工的相关资料保管最少要保管两年。因此,离职证明公司那里应当有备份。原单位的离职证明丢失情况下,要把社保转移到新单位,就必须回原单位开具离职证明,而且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才能入职新单位,才能转移社保到新单位。 因为离职证据是劳动者离开单位的时候,由单位开具的,因此如果不小心丢失了离职证明的话,此时可以到原单位,要求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