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的流程与要求 |
释义 | 遗嘱人去世后无法办理遗嘱公证,因为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在公证处亲自办理。被继承人去世后,可以选择办理公证继承或直接继承。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提供遗嘱人的身份证件、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婚姻状况证明、财产凭证以及遗嘱草拟等材料。遗嘱的内容包括遗嘱人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意见、执行人信息、遗嘱日期和签名。公证遗嘱只是在效力层级上最高,并非所有遗嘱都需要公证才能生效。 法律分析 一、立遗嘱的人死了怎么办理公证? 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公证是指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形式。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如果想办理公证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在生前自己到公证处办理,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不能再办理公证遗嘱。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可以办理公证继承,也可以不公证直接继承。 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一方到场,公证员须对遗嘱内容以及是否自愿等情况真实性进行核实。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录像。无法办理遗嘱公证,不过如果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应当属于有效。公证后的遗嘱只是在效力层级上最高,但并非遗嘱都需公证才能生效。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带上什么材料? 1、遗嘱/遗赠人的身份证件(国内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居民需提供身份证、通行证,外国人需提供护照)、受益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书、离婚证、丧偶证明等); 3、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4、遗嘱/遗赠人本人草拟的遗嘱(如本人书写有困难的,可向我处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5、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如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三、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结语 遗嘱公证是遗嘱人在公证员的见证下订立遗嘱的形式。遗嘱人去世后无法办理遗嘱公证,但自书遗嘱仍然有效。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带上遗嘱人的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财产凭证以及遗嘱本人草拟的遗嘱等材料。遗嘱的内容包括遗嘱人的个人信息、财产状况、具体处理意见、执行人信息以及遗嘱制作日期和签名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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