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监狱,是刑罚执行的专门机关,负责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罚的执行; 2、司法机关(司法局),负责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刑罚的执行; 3、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罚金、没收财产、死刑的执行。 4 、公安机关,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是执行。 刑法执行由行刑、减刑、释放三个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