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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买保险公司查病假条么
释义
    医院可以开病假条,一般情况下,二级甲等医院及以上的单位,出据的诊断证明都应该被单位承认。实践中,主要是看请病假的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对于出据诊断证明的医疗机构是否有要求,一般的县级或以上单位,都是要求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出据的证明。
    一、诊断证明的效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证据的特征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医疗诊断证明作为证据一种,也必须同时具备三性时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法院在审理当中,应严格认证。
    (一)诊断证明的合法性:诊断证明一般要求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有的乡镇等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比较随意,因此需要一定核实。如: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伤者就医的医院才能出具诊断证明,必须出具证明的经办人是疗伤者的主治医生,诊断证明必须明确。
    否则,诊断证明的合法性存在瑕疵,难以认定。对具有违法行为的医院证明,经查实应认定为伪证,属无效证据,轻者对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重者予以罚款、拘留。
    (二)诊断证明的客观性。出具诊断证明的医院应建医疗档案,人民法院可到医院核实病历、处方,印证诊断证明书的真伪。
    否则,诊断证明的客观性难以认定。对不客观的医院证明,在查清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作出合情合理的解决。
    (三)诊断证明的关联性。诊断证明应确定因果关系,既确定是因交通事故导致!诊断证明内容不得自相矛盾,如前面说痊愈出院,后又说应再定期就诊、建议转院治疗等。对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出处理。
    二、医院误诊致死赔偿怎么算
    医院误诊致死赔偿费用按如下方式予以计算: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应当按照受诉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若已满六十周岁,则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予以计算。
    医院误诊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如果病人死亡,及时保护尸体,并向所属主管部门要求医疗鉴定。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防止病程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会主动提出尸体解剖,如果没有,病人家属应提醒。然后主管部门会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会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3、处理后果
    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一般医院都有医疗投诉办公室,可以向其反应,如其搪塞,应要求见医院领导。
    4、医院会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可向医院所属的区医学会申请,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6、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三、人身保险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死亡保险金
    1、死亡证明书(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
    2、户口注销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3、受益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
    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二)申请伤残保险金
    1、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证明。
    2、出院诊断证明或门诊病历。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三)申请重大疾病保险金
    1、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重大疾病诊断书。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保险单正本和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四)申请住院医疗保险金
    1、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出院诊断证明。
    2、住院费结账单、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发票。
    (五)申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1、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证明。
    2、门诊诊疗收据、处方和病历。
    3、住院费收据,结算明细表和出院小结。
    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5、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
    (六)申请住院补贴保险金
    1、县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出院小结。
    2、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3、保险单正本(主险和附加险)及最后一次缴费凭证,还应提供公司认为必要的事故证明和其它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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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9: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