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呼和浩特公租房新政策 |
释义 | 法律分析:呼市公租房新政策具体如下: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引进的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应对不同群体实施级差化租金,但是,申请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呼和浩特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落户相关规定达到一定分数线;2、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呼和浩特市内无私有房产且用工单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3、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在申请日之前3年内没有在呼和浩特市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首次申请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申请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呼和浩特城镇户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法律依据:《呼和浩特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三)在本市无住房;(四)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