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加强理论学习、遵守政治纪律。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行政理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要不断更新自己文化结构。并通过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在掌握科学体系和领会精神实质上下功夫,做到深入不肤浅,实际不空谈,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扎实学习农村相关农业知识,要创新学习方式,自己要深入到农民家中、到群众中去学习,建立、完善干部理论学习考试及激励机制。注重学习效果,突出学有所用,自觉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武装好自己的头脑,指导好自己的工作实际。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三条 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九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