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对判决不服的应对方法 |
释义 | 调解书是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需直接送达并经双方签收生效。拒签则调解无效,法院应通知对方并继续审理。调解书不得采取留置送达,以遵循调解自愿原则。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法律分析 调解书是由法院制作的确认当事人的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并经其签收以后即生效。如果在签收之前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不愿签收调解书,则调解书不生效。 调解书必须直接送达,如果当事人拒签,就应当视为调解不成立,调解书无效。法院应当将此种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继续进行审理判决。因此,调解书不得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否则就违背了调解自愿的原则。 参考法条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延伸 不服生效调解书的申诉程序及注意事项 当您对生效的调解书持有异议时,您可以通过申诉程序来寻求进一步的解决。首先,您需要向相关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书面申诉,详细说明您对调解结果的不满,并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在申诉过程中,您应注意遵守法定的申诉期限,并确保申诉材料的充分性和准确性。此外,您还应注意与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尽量寻求和解的可能性。在申诉过程中,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记住,申诉程序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但坚持到底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结语 调解书是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文书,签收后即生效。拒签则调解书无效,法院应通知另一方并继续审理。调解书不得采取留置送达,违背调解自愿原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调解书应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法院签署盖章后送达双方。如对调解结果不满,可通过申诉程序进一步解决。请确保申诉材料充分准确,并与对方当事人沟通,寻求和解可能性。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有助于维护您的权益。坚持申诉有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二十八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二十七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调解情况。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调解工作档案,将调解登记、调解工作记录、调解协议书等材料立卷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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