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到期去哪个部门办理 |
释义 | 如果身份证过期了,需要本人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县(区)公安(分)局的户政大厅办理新身份证。若户籍没有变化,只需要带旧身份证去。若户籍住址发生了变化,还需要带上新户口本。 身份证换领流程 1、去指定相馆照身份证大头照; 2、拿相片和旧身份证、户口本到辖区派出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新身份证; 3、派出所受理后,会给你一张“回执”,上面有领取新身份证的时间。如果你需要别人帮你代领,在回执上要写清楚代领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4、凭回执领取新身份证(代领人需凭回执和本人身份证),新证领取后,旧身份证会收回或销毁。 注意事项 办理新身份证,需穿浅色内衣深色有领外衣去派出所或公安局,需要拍摄新的证件照片,还需采集个人指纹信息,所以不能代办,必需本人前往。 需交纳照片拍摄费20元,和身份证办证费20元。 法律依据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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