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是什么 |
释义 |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 一、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呢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 2、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询问租金内容,谁应承担水、电、暖、气、物业管理费;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前结清水、电、暖、气等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并要求出租人提供租金收据; 5、协议是否可以转租; 6、明确违约责任和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家具、电器等设施的损坏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协议终止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客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租客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租客可以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形如下: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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