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转账20000块转错账户了可以立案么 |
释义 | 别人转账20000块转错账户了一般不会立案。这种情形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一、不当得利构成的要件具体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是指总财产因某些事实而增加或避免减少; 2、别人利益的损失,即由于某些事实,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减少,与利益所有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别人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取得利益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是因为,损失是果实; 4、一方获得利益和别人利益损失无法律原因,即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但后来失去了法律依据。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利益没有法律依据或者已经丧失法律依据后,有义务将利益返还给受害人。 二、不当得利之债有什么法律后果怎么处理 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如下: 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 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4、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 处理方法如下: 1、受益人为善意的,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 2、受益人为恶意的,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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