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离婚压力,男子能否妥协? |
释义 | 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法定依据,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判断感情是否破裂,若调解无效则会准予离婚。离婚需要提交身份信息、结婚证明、小孩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禁婚疾病、缺乏了解、精神病等。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结束婚姻关系,需要通过法院判决离婚。 法律分析 一、老婆想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1、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请亲戚朋友、居委会、妇联等进行调节。想离婚的一方有权利单方面起诉离婚,这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自由权。同时,法院判决双方离婚是有法律依据的,不是一方想离婚,或者另一方不想离婚就能影响法院判决的。 2、法院会判决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 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 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 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6)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对于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没有离婚意愿的情形,通常来说,双方并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而往往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之后,需要通过分析原告、被告提交的材料等的方式,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结语 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主要依据,但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均可成为调解无效的理由。起诉离婚需要提交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明材料、小孩身份信息、起诉状和证据材料等。法院将通过分析材料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于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没有离婚意愿的情况,通常需要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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