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款优先权行使期限为多久? |
释义 | 律师回答 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十八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 2、如果发包人拒绝付款,承包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债权,对于拍卖所得的款项,承包人有优先求偿权。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延伸知识】 建设工程合同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标的通常较大,履行期限较长,涉及内容也较多,采用书面形式可以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防止当事人之间因分歧、变化或其他履行事项发生争议,导致合同履行困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四、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李红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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