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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因管理之债成立的条件是怎样的?
释义
    1.管理的是他人事务;2.无法律上的义务;3.管理人是为了避慧庆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法律依据:《中华祥卖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谨碧逗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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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2: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