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仲裁法》相关规定,证据可以采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形式。此外,也可以通过委托调查取证、鉴定和讯问等方式获取证据。仲裁人应根据案件情况合理鉴定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最终裁决中进行权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内按照规定提供所依据的事实及证据材料。仲裁庭还可以向当事人要求补充必要的事实和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对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证据,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九条:证据可以采用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形式。 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仲裁机构可以要求证券发行人、受托人、保荐人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提供与证券有关的书证、物证和有关资料,并对其进行鉴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六条:仲裁机构可以依据申请人的请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的规定,要求各方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