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海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根据《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二条,海事管理机构依法拟对海事违法行为当事人从轻处罚的,按照下列方式进行裁量: (一)具体海事违法行为已列入《基准表》,具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法定从轻情节的,应当按照《基准表》轻微档次实施处罚; (二)具体海事违法行为已列入《基准表》,具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从轻情节的,可以按照《基准表》轻微档次实施处罚; (三)具体海事违法行为未列入《基准表》,具有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从轻情节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裁量原则,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给予25%及以下比例的处罚。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要公正、善意、合乎情理,要仅为正当目的,要合乎法的目的。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原则》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选择对当事人是否进行处罚以及处罚种类、幅度的权限。 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按照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行政处罚裁量分为从重、一般、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五个等级。 (一)从重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重、较多的处罚种类或者较高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高的30%部分。 (二)一般处罚。是指违法行为不具有从重、从轻或减轻、不予处罚等情形,在法定处罚幅度中等限度依法予以处罚。 (三)从轻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其中,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 (四)减轻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包括在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一种或者几种处罚种类之外选择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在应当并处时不并处;也包括在法定最低罚款限值以下确定罚款数额。 (五)不予处罚。是指因法定原因对特定违法行为不给予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什么设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其他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明确规定了的,这是法律的专有权力。 关于行政处罚立案问题 立案的期限包括两种时限: 一、一般情况来下,7个工作日。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和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二、特殊情况下,15个工作日。即在线索材料所涉及的情况复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难以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5个工作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有什么规定 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的规定有: (一)关于管辖区域调整 1.根据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对大连、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作出调整。 2.其他各海事法院依据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决定或通知确定的管辖区域对海事案件行使管辖权。 (二)关于海事行政案件管辖 1.海事法院审理第一审海事行政案件。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海事行政上诉案件,由行政审判庭负责审理。 2.海事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三)关于海事海商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审理 1.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 2.发生法律效力的管辖权异议裁定违反海事案件专门管辖确需纠正的,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再审。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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