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欠供应商货款采购员要还吗 |
释义 | 公司倒闭清算后,采购员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债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6条,民事判决和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绝履行时,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不需要。公司倒闭清算所欠下的供应商货款,采购员不用负任何责任。采购员只是代表公司采购货物,由此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都由公司来承担,采购员个人不用承担责任和债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拓展延伸 民法典中供应商货款追偿规定及采购员的还款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供应商货款追偿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在供应商与采购员之间的交易中,如果采购员欠供应商货款,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采购员应当承担还款的义务。这意味着采购员有责任按时支付欠款,确保供应商的权益得到保护。债权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采取追偿措施,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因此,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供应商货款追偿的程序和采购员的还款义务,以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供应商货款追偿涉及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采购员作为债务人,在交易中应当承担还款义务,确保供应商的权益得到保护。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追偿措施,如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可申请法院执行。因此,采购员个人不负责任和债务,公司倒闭清算所欠下的供应商货款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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