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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莞市电子居住证怎么办理
释义
    具体操作方法: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关注公众号“粤省事”,点击“个人中心”—“指尖办事”即可进入“粤省事”小程序。
    第二步:确保当前城市为“东莞市”,查找到“户政(治安)”栏目;
    第三步:根据个人需要,可以选择相应的办理事项,按照指引进行办理。办理的业务包括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签注居住证、补领、换领居住证以及居住证办理查询。
    以前的实体居住证是由各地治安队办理,需要居住登记满半年或缴社保半年,并提供租房合同、数码回执等材料,搜东莞居住证进行网上申办,校验资格通过后,提供数码回执、租房合同截图等材料,可以现场取,也可以邮寄。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首次办理免费,以后续期签注不收费,补办、换领每次收费20元,只要证件没有损坏或居住地址变更过,过期多久都没有关系,随时可以续期,也是网上申请,续签只需要提供租房合同截图,申请成功后,还要再携带原居住证去治安队办理续期。居住证过期,相关功能即终止,并在续期后恢复,继续计算居住年限。
    办理资料:
    1.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驾驶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宾馆旅店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或者屋主与借住人签订的借住手续证明。
    3.申请人的相片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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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2:5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