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赔偿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被行政机关处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