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有哪些
释义
    关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有哪些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
    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
    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以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行政处罚是什么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法律上对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一共分为三种,第一个是对于案件有着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的相关机关,其中有着人民政府,公安,工商等部门。然后就是法律规定授权的一些有着管理公共事务的有关组织,如税务所,派出所等。最后就是一些受托的组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