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纪检三项监督是哪三项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了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和“派”的权威,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三纪检纪检组在严格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职责的同时,重点突出“三项监督”,不断提高派驻履职质量。 突出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是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退役军人工作和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围绕驻在部门落实党章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驻在部门各单位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抓监督,始终把“讲政治”贯穿派驻履职全过程。 突出专项监督。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忠诚履行《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结合驻在部门实际,持续深入开展了“帮圈文化”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党员干部违规在学会协会兼职取酬、工作日午间饮酒、农村低保、安全生产执纪监督、领导干部利用名优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 突出日常监督。派驻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优势,认真履行“探头”和“哨兵”作用,对驻在部门党员干部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有纪(法)必执,执纪(法)必严,违纪(法)必究,通过各种途径,着力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通过谈话提醒、印制整改建议书、通报批评等方式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注重日常廉政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时刻营造严的氛围。(派驻第十三纪检纪检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二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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