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左侧:存根联,是企业财务留存用做原始凭证,包括:票号、附加信息、出票日期、收款人、金额、用途等信息。 2.右侧:出票联,是企业递交银行,银行凭此联支付款项的凭据,包括:票据类型、出票日期、收款人、支票号码、付款行名称、出票人账号、金额(大小写),用途、出票人签章、密码区、提示付款日期等信息。 3.背面:包括付款人签章、经办人身份证名称、发证机关、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开具空头支票处罚措施及附加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八十三条 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用于转账时,应当在支票正面注明。支票中专门用于支取现金的,可以另行制作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中专门用于转账的,可以另行制作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第八十四条 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支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签章。支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支票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