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办理公积金提取证件包含哪些2023 |
释义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准予提取,受委托银行将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分析 成都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证件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证明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证明,证明持有人在某个时间段内已经成功提取了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证明呢?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手续时,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的办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首先,提取证明只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办。其次,提取证明只能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后生成,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或者伪造。 此外,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只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其他场合不得使用。同时,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实行编号管理,编号规则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并报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综上所述,公积金提取证明的办理需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只能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并且只能用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篡改或者伪造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结语 成都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证件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需要提供提取证明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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