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原因退高铁票政策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无法在网上办理退票的旅客,铁路部门继续推出延长退票时限的服务措施,凡是于2月5日24时前使用现金购票或已于2月5日24时前换取纸质车票(含报销凭证)的旅客,如开车前无法到车站办理退票的,可延期至3月31日24时前办理退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四条 旅客乘车应当持有效车票。对无票乘车或者持失效车票乘车的,应当补收票款,并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拒不交付的,铁路运输企业可以责令下车。 第十五条 国家铁路和地方铁路根据发展生产、搞活流通的原则,安排货物运输计划。 对抢险救灾物资和国家规定需要优先运输的其他物资,应予优先运输。 地方铁路运输的物资需要经由国家铁路运输的,其运输计划应当纳入国家铁路的运输计划。 第十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将货物、包裹、行李运到目的站;逾期运到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支付违约金。 铁路运输企业逾期30日仍未将货物、包裹、行李交付收货人或者旅客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有权按货物、包裹、行李灭失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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