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
释义 |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里的死亡是指被继承人的生理死亡和在法律上的拟制死亡。 生理死亡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由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一、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期限如何计算?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从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台湾或者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对于宣告失踪起算时间的确定首先是要离开最后居住地;其次是失去音讯。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都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拟制,这两项制度不存在交叉甚至冲突的问题,在符合各自适用条件的情况下,这两个制度可以单独适用。 二、死亡夫妻双方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 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也就是自动解除。夫妻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 三、继承遗嘱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遗嘱继承的有效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在设立该遗嘱的同事,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5、被继承人死亡。包括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6、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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